世界杯金球奖怎么评?
1982年世界杯之后,国际足联为表现优秀的球员设立了一项新的个人奖项——金球奖(Golden Ball)。评选方式是在决赛阶段比赛中,选出表现最好的球员,进入前十名的球员可以获得提名,然后通过投票选出最后的得奖者。 获得提名的运动员如果不幸在决赛中失利,但只要在本届比赛中表现出众,仍可获得该奖项。但如果能在最后决战中获胜,则同时捧得雷米特杯(冠军球队队长捧起)和金杯,成为世上最幸福的球员之一。 当一名球员连续多次参加决赛后,他获得奖杯的机会就会大增,因此有“七年之痒”之称。 1995年和2003年的颁奖仪式十分戏剧化。1995年在巴黎的颁奖仪式上,东道主法国队队员蒂加纳(Patrick Tardif)在最后一刻突然冲进会场,从主持人的手中抢过了金球,声称自己代表所有球员向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表示抗议,因为巴西球员罗纳尔多在半决赛对荷兰时,脚踢对手,却仅被罚红牌,而西班牙球员塞莱斯蒂诺(Alfonso de la Fuente Sellesio)在小组赛对沙特时肘击对方球员,却被无罪释放。
随后,现场镜头切到了正在看台的罗纳尔多,只见他对着自己刚刚得到的荣誉,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而2003年的颁奖典礼,由于法国队的夺冠让南美双雄的球星梅西和罗纳尔多的归属成了疑问,最终国际足联副主席瓦尔克(Wilkerson Vallejos)决定同时授予这两个年轻球员以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