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组成?
首先,这个问题分为两个层面来看待: 第一个是如何建立公司——也就是成立一个符合所有注册条件的“合法”企业; 第二个是如何经营好这个企业——让企业实现盈利并且健康长久的发展下去。 我们分别来看看如何成立一家企业和如何经营好该企业。
一、如何成立一家公司呢? 这个很简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就可以申请注册。
1.0 设立条件(从登记机关角度来说) 工商部门认为设立的登记条件包括: 1.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50个自然人或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3 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除法定登记事项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真实、有效、载明具体事项。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申请的企业名称应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名称; (2)字义准确,表示方式规范,没有歧义;
(3)使用范围适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并适合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公众认知程度。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作为拟设立的公司一定要仔细阅读该条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司设立,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如何经营好企业? 这是每个创业者最想知道答案的问题。对于创业新手来说,可能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找到合适的项目来经营,这个项目要符合市场需求,同时你个人要有能力来完成该项目。接下来我们就从不同角度来说说该如何去经营好你的企业。
2.1选对行业 和找对象一样,选择同行相当于择良木而栖,选错了可能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在选择行业时不能单纯的看利润率而是应该多方面的进行分析。 从宏观方面来讲你应该参考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不能违背了相关政策规定;中观上你应该了解该地区行业发展情况、市场供需状况等,做当地最先吃螃蟹的人;微观上你应该结合自己的优势资源来选择合适的行业进入。
2.2找准定位 俗话说“先入为主”,当你选择了行业后就应该考虑该行业里的市场份额被哪些巨头所占据了,如餐饮行业就有火锅一哥海底捞以及串串香代表串串联盟,他们各自占据着餐饮行业的半边天,剩下的一半才是其他中小型企业所争夺的市场份额。所以要想成功就要做自己行业里的“第一名”。
2.3打造差异化竞争力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同理也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竞争对手。只要你能够找到自己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就能够让你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你可能会说我的优势就是价格低、速度快、服务好……等等,其实这些都是竞争性优势而不是差异化优势,因为所有的供应商都会尽可能把成本压缩在成本价以下,快递都能在今天寄明天到,服务再好一点慢一点都无所谓。
真正的差异化优势是你无法被超越也无法被模仿的特质,也许是你独有的特色,也许是别人不具备的技能。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境外自然人和内地自然人,而且投资人在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也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和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本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一个自然人的名义设立,但并不要求投资人必须在企业出资或亲自参加企业事务管理,法律只强调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出资人享有独占企业经营的特定法律资格的企业。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并应当与其它企业名称有所区别。企业名称应当反映其通过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标明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使公众不至于误认为是其它什么企业,以保护交易相对人和企业自身的利益。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比如,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和有关的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在冠名、字数、内容、表述顺序、禁止使用和内容等方面均有相应的要求,这些要求都限制了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内容。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自己的住所,即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有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个人独资企业主要围绕投资人的专长和技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不同而异,法律并未作统一的限制。
有申报的出资。本法只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申报的出资,并没有要求投资人必须实际出资。申报的出资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投资人承诺其可以自由处分,投人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财产数额。至于投资人承诺出资的财产是货币还是需要评估作价的其它财产,在所不问。这里没有规定出资最低限额,也没有要求出资必须是实际缴纳,这是法律对“大企业”与“小企业”设立的不同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实际资本,仅仅依靠投资人的个人信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债权人利益存在一定风险。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考虑,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不作限制,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人员兴办企业,搞活经济的积极性,扩大就业。鉴于个人独资企业是“小企业”,其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强制要求投资人必须实际缴纳出资,仅以申报的出资作为企业成立登记要件,减轻了投资人的投资压力。
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小规模相适应,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也无须多设,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需要来确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专长、技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既可以在技术上高度密集,自担风险地从事技术开发、咨询等,也可以通过雇佣从业人员,组织规模化地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员,可以是从事管理、生产、服务、销售等各项工作的雇员,其工作内容应当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