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生育金多少?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上海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2015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待遇合并到医疗保险中统一支付,同时取消了晚育补贴。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分娩补助费、一次性营养补助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则由医保基金支付。
根据办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所进行的放、取环手术及相应的检查费用;单胎顺产者,生育医疗费补贴金额为500元;单胎难产(剖腹产)者,生育医疗费补贴金额为700元;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生育医疗费补贴金额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元;生育死亡或流产,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享受300元的生育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