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削减如何计算?
以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为例,股东甲出资80万,乙出资20万,假如经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30%,即减资至70万元,则应当这样处理: 首先,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那么只要通知了各股东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进行减资(因为注册资本的减少直接影响债权人利益,所以应当由股东会决议),否则就无效。
其次,对于已经缴纳了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抽回,但可以在依法清算时主张返还;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款可以予以免除;用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不能返还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处理——也就是说最终可能不会返还,而直接计入公司资本金,增加公司资产总额。 第三,在法定程序外减资的,应当向债权人负责;第四,如果是在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为了逃避债务而做出的减资行为,该减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