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实行股份制,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创造了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有效途径,是我们 Party 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重大突破。股份制具有两大基本特征: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这些是股份制的共性,不能因为投资主体不同就认为性质不同。只要产权关系明确,国家和集体的控股地位体现国家和集体的拥有者权益。因此国有股和集体股占优势的股份制企业是公有制实现形式。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控股,既可以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作用,扩大公有制影响,又可以吸收其他经济成分的优势,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