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如何表决?
简单一点说,假设要投票的事项只有两个选项(支持或者反对)并且必须有一人投赞成票,那么投票的结果就只是两票赞成,一票反对;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将程序设计得让每人都只有一次投票机会,这样就算每个人都投自己赞成的一票,结果还是两票赞成,一票反对。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超过半数的人投反对票,那么议案就通过了。当然,实际不会这么理想化……
以参议院为例,每个州在两党各选一名参议员作为代表,如果一个州选民的投票意见不一致时(例如一个州有两个共和党选民和一个民主党选民,而这两个选民在总统大选时的选举人票数相加之和是超过半数的),那么他们的意见就会被“平均”到两个党派上去,相当于这个州的选票全部无效。 这种投票制度的设计可以避免一党内部分化的选票被平白浪费,使得每个候选人在投票时都必须尽量争取足够多的第三方选票,从而有利于形成两党内相对团结对抗第三方的局面。
但是,这种制度的弊病在于它无法处理两党外部势力的干涉问题——如果有一方在外力干涉的情况下占据了绝对优势,比如一个州内绝大多数选民都支持一个候选人,那么这些选票就会完全被计入该党手中,使本已非常接近的竞争态势瞬间出现一边倒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鼓励了外国势力对美国的干预行为(当然,如果本国内部的势力比外国势力更容易影响大选结果的话,这种干预反而成了无根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