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可以被司法冻结么?
基金本身是一个资产管理产品,它是对委托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从法律关系来说,主要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基金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另一个是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对于基金财产的管理关系。至于基金的资产究竟有多少、究竟怎么投资,这些在委托代理关系中都是基金公司的保密事项,除非发生信托纠纷或者刑事犯罪,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能直接裁定冻结、划拨基金财产的。 不过,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法院是可以裁定对基金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
1. 基金管理人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基金亏损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2. 基金存在关联交易,且没有有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引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异议,并且该交易可能给基金造成重大损失的;
3. 基金管理人或者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侵占基金财产或者挪用基金资金,且数额较大的;
4. 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债务本息或违约金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但必须强调一点,虽然出现了上述情形时,法院可以依法对基金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由于基金本身的特殊性,法院通常不会那么做。
首先,我国目前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主要靠行业自律,政府主要是监管公募基金;其次,即使真的发生了私募基金违约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一般也会先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才会到法院起诉,因此过程相对复杂、漫长。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非法集资为目标的非法私募基金,与以提供理财服务为目的的合法私募基金,两者的界定是有标准的。如果是前者,无论是否成立、是否经营、是否有实际损失,都应当通过追缴赃金来弥补社会损失,自然没有必要保护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了,更不会考虑当事人的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