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怎么没有国有企业?
因为搞不清国企业的定义是什么,所以先来搞清这个问题。 百度百科的定义是:国有独资企业是指资产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并且由国家全额承担负债的企业;而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拥有该企业一定股份并能够对该企业进行经营与管理但未取得完全控制权的企业。 但是这样定义的问题在于忽视了不同所有制之间资产的相对流动性——既然都叫“企业”了那肯定是存在流通性的吧? 比如A有100万流动资产和50万的房屋建筑,B有100万的流动资产和100万的房屋建筑,C有200万的流动资产和30万元的房屋建筑,D有一百万的流动资产但是有三栋房子,假设每一块地皮的价值相当于一栋房子加一个地下停车位,那么理论上A+B=C,C-D就等于A+B,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起来C的资产规模是A和B之和,但实际上C的资产规模和A、B一样多。 所以上面定义中的“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就存在了一个问题,如果C把其中的一栋房子卖了,用卖房子的钱去买B手中的股票,那么C的资产规模就增加了,同时A、B的资产规模都相应减少了,也就是说C的新增部分确实是来源于A和B的“让渡”部分。如此以来,这种按资分配的方式其实是变相承认了资本的私有属性。
当然,有人会说,当C把卖房子的钱再加到B手里作为股本投入的时候,C其实又成为了一个国有控股企业了呀!是的,C可以这样操作,但是A、B呢?他们同样也可以这样做,只不过由于A、B两方的操作方向相反(一个是先卖出再买入,另一个是先买入再卖出)而且价值相等所以在本质上并没有给C增加多少实际的资产负债。 C实际上变成了一个由A、B合资成立的公司,只不过由于A、B两边各自持有的比例不明确(或者说一直在变化)所以使得这个公司一直无法彻底清晰自身的产权归属。
事实上,将所有的资产加总起来再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公民,从理论上来说是完全可以做到不降低现有社会运转效率的,而且这样的分配方式在现实中也的确比想象中要更为可行。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资源配置的权力真正下放给市场,那么不管是私人还是国企,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必然会尽可能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不是像以前计划经济那样为了完成指标随意浪费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