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确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股东(出资人)拥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风险,是企业的核心要素之一;而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确定的公司经营决策人和对外签约当事人,在工商登记资料中予以记载,具有公示效力。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决定了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出资人)在性质上存在差别,但两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出资人)和公司的具体约定。我们通常认为,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出资人),不具有决定公司是否进行投资的权力,也不直接占有公司资产,只是基于法定或约定而产生管理公司的职权,没有报酬; 而股东(出资人)可以通过投资取得相应的财产份额,通过参与或委托他人参与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管理,并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当然,这里的“报酬”可能是隐性的,如通过税后利润分配获取,也可能是显性的,如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获取。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资产没有绝对支配权,其权力来源于股东(出资人)的授权,并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相反,股东(出资人)对公司的财产享有绝对的支配权,其权利来自公司对资产的投入,并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
在本质上说,股东(出资人)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是企业的核心要素之一;而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的核心要素——股东(出资人)的代理人,没有股东(出资人)对企业财产的直接控制,也就没有了法定代表人的存在空间。因此我们可以说,股东(出资人)是企业确权的主体,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确权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