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资风险什么意思?
首先,企业非法集资风险属于金融风险中宏观风险的范畴(金融监管的缺位); 其次,企业私募的风险主要指募集失败的风险、运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一)募集失败的风险。
1.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达到设立基金的目的。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基金,如果投资期限届满,导致基金清算,且基金无法返还出资人的资金,则存在基金募集失败的风险。 对于证券类私募,由于目前处于试点阶段,监管相对较严,出现募集失败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基金管理公司经营不善或遇到清盘事件,同样可能引发募集失败的后果。
2.不能按约定投入资本金或者取得预期收益。在融资过程中,一些企业会提供虚假的资产、财务状况等信息,从而骗取资金的挪用。另一方面,一些投资者出于对项目的信任而自愿降低或取消回购条款,从而减少甚至放弃预期收益,这种情形也容易导致利益受损。除了上述原因外,企业还应当特别注意因为投资方与融资方的恶意欺诈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可了“非故意”的过失违约行为。虽然企业作为商业主体以盈利为目的,但不能以此为由随意践踏债权人权益。即使因为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但如果对方存在过错,企业可以相应减轻责任。
(二)运营风险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之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遵循行业准则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约定。若违反相关准则和约定,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基金管理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所投项目出现意外情况,也会给基金的长期价值带来影响,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三)道德风险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基于信任的投资方式,因此道德风险问题比之其他公开交易方式显得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