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控制管理原因是?
我个人的理解是,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存在,与股东(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享有投资回报即股利分红权;而公司的经营成果归全体股东所有。所以,公司必须以实现投资人(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法意义上所谓的“为股东的利益”就是指这个意思了。 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按照这个理论来进行运作的。很多创业型企业一开始成立时就是为了实现某个人的梦想或者解决某个问题(社会问题也好、市场漏洞也罢),这些人通常具有理想主义色彩。此时企业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者说所有股东所拥有的股权被稀释到可以忽略的程度,甚至没有意义上的所谓投资回报。但正是这种理想使公司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存活下来并发展。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是为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但不能说为了股东的利益。因为这个时候连股东都不存在了何来股东利益! 当然,当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一定层次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股东和公司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产生。这时就会出现所谓的代理问题。
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将公司交给代理人(经理层)去进行管理,委托其对外代表自己行使一系列的经营决策权,股东(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监督、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经理会)的行为目标可能与股东的目标发生偏差,出现道德风险的问题。为了防止这类问题的出现,股东通过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流程对代理人进行约束和控制。这种控制的目的就是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对于控制管理原因造成的库存,从库存管理角度上讲,没有特别好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于那些由于控制管理不善造成的库存,我们除了在实际库存管理中加强管理,减少这种不必要库存外,主要工作还是针对已经形成的不必要库存进行处理。一般来讲,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是对实物进行处理;第二是对帐务进行处理。
实物处理:适用物资损坏不严重,还有使用价值的情况,具体的处理方法有四种。
A、转为储备自用品。比如公司内部管理使用的物料,或办公设备等。
B、转为他部门生产急用备料。有些非标准件,在本部门属于损坏品,但可能对其他使用不同规格设备的部门是急需品。比如100KW电机损坏了,但50KW的电机本部门不使用,其他部门又急需,经技术部门鉴定,可以将100KW的电机拆成两个50KW电机转移到其他部门使用。
C、转为市场报废出售。对损坏较轻,仍有使用价值的库存,经鉴定后,由公司市场部门负责报废出售,收回部分资金。
D、外部单位调拨。在一些集团公司内部,或比较稳定的互供单位之间,有时也会发生不同设备或规格的供需不平衡,这时,就可以将本单位损坏不能使用的库存与外单位进行调拨,转为可正常使用的物资。
帐务处理:对于损坏严重,没有使用价值形成的实际库存,经技术部门确定没有使用价值,可按正常的资产报废流程进行报废,这样就完成了实际库存向会计库存的转化,使这部分不需要的库存消失在实际库存中,减少了仓库面积的占用,增加了仓库的实际可用库存能力。当然这些报废品的会计库存依然存着,只不过不能再实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