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公司跑了怎么办?
投资担保行业是一个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行业,在2013年监管政策出台之前,行业整体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大量空壳公司出现。在行业内所谓的“圈钱”现象非常严重。很多投资人对担保行业的理解就是“借新还旧”,因此对担保公司的还款能力并不看重,而只看重其借款的能力。
一些融资性担保公司正是利用了投资人这种心态,大肆扩张业务规模,盲目投资,最终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客户借款进而跑路。 这种情况在2013年监管政策的出台后有所收敛,但随着近两年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逐步暴露,类似的案件又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以某市为例,2014年曝光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良额为965万元;2015年这一数字变为785万元;2016年至2017年间则分别达到3186.4万元和 8856.31万元。 在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逐步暴露的同时,与之相关的民间借贷风险也开始凸显。部分借款人以融资性担保公司已跑路为由,拒绝还款且金额巨大。如某借款人借贷金额为1500万余元,经过诉讼程序,法院执行到位729万,尚有771万余元未追回。
律师在接受该类案件委托时,一般需要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审查借款是否实际发生;
第二,审查保证人(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效成立并具有追偿权;
第三,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特别是对其名下是否有足额的货币资金或可供执行的财产;
第四,如果债务人(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是无法有效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应承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法律责任。
当然,在具体案件中还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