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股票能打新吗?
可以。 质押和限售是两码事,不能混淆。 首先,质股权不属于限售股范畴(2016年8月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明确);其次,新三板、创业板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3年和1年,而沪市主板A股的限售期为1年;再者,质押并非“冻结”或“锁定期”。 所以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该股东持股5.97%且处于质押状态”这类表述呢? 因为在交易所进行股票质押登记后,交易所在每日收盘后根据登记公司发送的交易数据对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限制进行核对,如发现异常将及时通知相关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表述。 但是如果是在场外进行的质押,比如通过一些不正规的渠道,就存在一定风险了。 如果场内质押的股票被用于打新,那么中签所得的收益将归出质的债权人所有而非原持有人——因为原持有人已经失去了对该部分股票的实际控制权!
另外需要注意,虽然理论上讲可以将已质押给第三方的股票用于打新,但实际操作中却很难操作。因为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参与网上申购需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才能申购新股,其中沪市的市值必须是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账户内的平均持仓市值达到1万元以上。这里所说的市值是指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流通部分的市值,不包括可转债、基金以及深市B股。 而对于已经被质押的股票来说,其涨跌与持有人已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也就无法计入市值。而如果质押双方自行约定以市值代替资金金额作为抵押标的的话又会产生新的争议点。总之非常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