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表格有哪些?
教育收费公示制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收费公开透明,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密切学校同学生及社会各界的关系,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乱收费现象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要求各类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教育行政机关同时要设立公示牌,公示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收费情况。同时,按照规定,学校在开学时,应一律向学生发放收费报告单,报告省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市县(市、区)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各地各学校可根据需要自制本地本校的教育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但公示内容必须一致。公示牌应设置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易于了解的显著位置,也可在中小学校的家庭委员会、家长学校中进行公示。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XX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形式
参照其他省市及本市个别区市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形式,结合幼儿教育非义务教育的属性及其外延广、情况复杂等特点,本着“区别情况、分类管理、逐步规范”的原则,将幼儿园收费实行分类分档管理,公立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报物价部门备案,由公办幼儿园隶属的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等级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物价部门提出下年度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申请,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对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以下统称“学前教育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自主定价。
二、关于制定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权限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授权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制定和调整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关于制定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原则及综合考虑的因素
本着“非义务教育投入以政府为主、家庭为辅,以不加重家长负担为前提”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管理类别、财政补贴、生均成本等因素,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四、关于幼儿园收费项目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管理费、留位费、保育教育成本补偿费和小学、幼儿园衔接费等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费等费用。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对不入园在园仅留名额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五、关于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的退费政策
参照外地市和本市个别区市的有关规定及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借鉴学生退学的有关规定,对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学前教育收费实行按月计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