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资产出表?
近来,不少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有企业将一部分优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为了减少上市公司的债务,有时也将部分不良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
这听起来似乎很正常,然而,最近一些所谓“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其来历并不清白,有的资产实际上是被“出表”。
所谓资产“出表”,是指在会计核算上,将不应属于企业持有的资产在上缴上级单位或合并剥离出去。“出表”的目的是为了少计或者不计入企业担负的资产负债额,以达到减少企业的负债或者减少资产占用的目的,也即所谓“净身”上市。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票经证监会审核批准后,必须将所有境内、外资产全部纳入计算范围,使公司股权份额对应完整的资产。
同时,还必须设置必要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有合适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使公司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司,必须予以修改。有些情况下,由于历史原因和国企特殊制度的原因,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少量账面上的净资产不能实际支配,需要调整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来实现真正的“实收”上市。
资产“出表”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一个多年前制定的会计制度。我国199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等权益性投资,在计算资产负债率时,不予计量”。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当时的国有企业的“实收资本”或“注册资本”比例严重不足,少数上市公司更存在相当数量的“帐外融资”。
如果将之如实纳入会计报表,势必引发一系列难以解决的财务问题。于是,“出表”就成了唯一的解决办法。
但是,当一些公司负债率已经比较低,或者平均负债率比较合适时,仍继续“出表”。其原因就是为了少计或者不计算负债,达到以低负债率或者无负债率的样子,欺骗公众。
一些公司为了能上市,不管采取什么手段都是为了把不好的资产从上市公司剥离,好的资产“挤”进来。把不良资产从上市的公司剥离,然后上市,这样能让中国的广大投资者上当受骗吗?
但是,由于中国证监会出于监管的缘故,不可能每一家企业都去细细核查,这就给这些造假企业提供了生存的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