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源地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校园地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合作,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制度。 该贷款的借款学生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和民办高校中的本、专科学生以及研究生,以本、专科学生为主;借款主体为有借款需求、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高校根据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发放。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外国人持有我国颁发的学生证);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诚实守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所在学校必须开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人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计算逾期利息,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贷款利率:LPR利率+30BP (2021年全年利率均为3.85%基础上上浮30个基点)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在获得资助后,借款学生应认真按时履行还贷义务,未按期偿还债务的,银行有权依法追偿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申请材料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学校学籍部门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成绩证明》原件及盖有学校财务专用章的《学生收费证明》原件(网上打印件):
提供贷款受理证明时,需提交借款申请表、诚信承诺书等;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填写申请表并在校内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签订合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贷后管理:学校资助中心负责核对并及时将回执录入电子档案,报省、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贷款发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开发银行复核无误后,通知学校助学工作站按合同要求发放贷款。
贷款偿还:学生毕业后,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催收贷款,督促学生及时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更换贷款手续。违约责任: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的,银行可依法提起诉讼,并将违约行为记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金融机构和学校查询和使用,同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