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队球员解约需要缴税吗?
这个得分开来看,如果是国内球员(指注册在中国足协会员俱乐部下的职业联赛球员,包括外籍球员),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居民个人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居民个人,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国外球员(非注册在中国足协会员俱乐部的职业联赛球员,包括外籍球员),则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重复征税问题的公告》,该收入已经享受了所在国相关的免税或减税待遇的,对于同一项目来源收入的境内部分,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要注意,这里的“不再征收”是相对免抵税额而言的,实际应纳税额仍然为0时,免抵税额不等于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调整。
当然,对于外籍球员来说,其可能既不是居民个人也不是非居民个人,此时就需要区分情况讨论: 如果球员在签署合约之前是居民个人,但后来成为了非居民个人(比如在合同期间移民),那么该球员在签署合约之后至移民之前所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球员在签署合约之前是非居民个人,但在合约期间成为居民个人(比如因长期在华居留而获得中国国籍),那么该球员在签署合约之前的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自成为居民个人之日起,按照居民个人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