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0号开什么会?
这是中央决定,由中办、国办印发的通知。这个文件相当于是中央的文件,不是某个人的意见。 这个通知的标题是《关于转发的通知》 (中文很长),重点如下 “四、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目录管理 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
“五、依法制定和实施行政许可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确需委托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实施的,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许可结果……” 简言之就是,以后凡是政府能做的事情都要列出来,并且规定怎么做(怎么实施),要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和法律的监督。这对政府的权力是个非常大的约束。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加强法制监督…… 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篇幅所限,不再列出) 这都是非常有力度的内容。我看了觉得比较兴奋。这说明我们的法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以前我们常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现在是要真的落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