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个月内吃药有影响吗?

包姝芝包姝芝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12月7日末次月经,12月28日早孕试纸测出来弱阳,12月30日下午突然出血,去医院做B超没看见孕囊,医生让复查,第二天(12月31日)下午再次复诊未发现可见孕囊,但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明显升高(从54.4到160.9,参考值<5),医生无法解释原因并让我一周后再复查。 与此同时,我因为感冒发烧吃了两次药(12月29日、12月31日各吃一次量都很小,总共两粒)。其中12月29日是孕妇可以安全使用的氨咖黄敏胶囊,12月31日是感冒清热颗粒,这两种药都含有薄荷糖,我觉得可能对胎儿会有影响,尤其担心热辣辣的薄荷糖导致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流产。

1月3日新买了测试纸发现已经显色,欣喜若狂以为终于有了结果高兴得太早了!1月4日再自测显色程度更深了一层,但1月5日上午再次自测却只能看到很淡的灰印。1月5日晚开始出现腹痛,1月6日凌晨排出组织物(不排除绒毛的可能)并伴有出血,立即去医院就诊,医生判断先兆流产并给予治疗。目前血已止住,但下体仍然有少量褐色分泌物。

我想请问:

1 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流产?需要清宫吗?

2 药物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继续妊娠,应注意些什么?

3 如果不要再这个孩子,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是用药还是先兆流产?两者有什么区别?我以后还想生育的话应该注意什么?

感谢各位的回答~

满鸥满鸥优质答主

如果确定自己已经怀孕,正在服用治疗其它疾病的药物,应及早咨询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如果是在受孕前后曾服用过可能对胎儿不利的药物,但并未伴有明显的致畸因素,选择继续妊娠后,应于孕14--20周作唐氏筛查及B超排畸检查。

如果孕妇未服用过可能危害胎儿的药物,且孕期顺利,无合并症和并发症,也应按常规做好妊娠各期的产前检查。

如果是在孕早期,胚胎尚未着床就服用了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一般不主张冒险保胎,应尽早考虑终止妊娠。因为孕早期(3--8周)是胚胎细胞最迅速的分化、增殖时期,胚胎对致畸因素最敏感,若受到损害常发生严重畸形,难以辨认,几乎全部不能存活。

但具体到个人,是否终止妊娠,还需考虑个人的意愿和年龄,如年龄较大且较难再孕者,可进行产前检查,在医生指导下保胎。只要产前检查发现胎儿发育不好,均有终止妊娠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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