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怎么录取的?
录取新生,从原则来讲,有“按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在择优录取基础上适当照顾”两种。按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是录取新生的基本原则,照顾和从宽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要是军事院校、国防生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户籍、烈士子女、休养员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公安院校、体育专业(含国防生)录取时,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具备相关项目的等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航海类专业录取时,优先录取男性考生。
第二,增加分数投档。主要是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同等条件下,酌情增加投档数量。
第三,优先录取。主要在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时,优先考虑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户籍的考生和退出士兵役的考生,以及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四,有专门政策照顾,主要是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内地高校招收的飞行专业学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以及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定向培养计划。
第五,录取新生男女比例要适当。招收女学生的比例,一般要控制在招生总数的两成左右。
第六,特殊专业对新生有特别要求。主要是公安、司法等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具有规定的政治表现、身体条件,还有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国防生、军事院校、军校、民航专业以及航海类专业等都有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