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账户如何开立?
1.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第60条规定: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监管要求将证券投资基金非法拆分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投资委托给他人进行资产管理。 所以,所谓的私募账户是指通过信托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以资产组合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固定收益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并实施专业化管理的投资账户。
2.其次,根据《证券法》第37条和《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有必要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有合理的章程规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等。
无论是否成立基金公司,申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都应当依法定程序报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许可后方可设立。 其中,涉及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以及工商等部门;而涉及私募债券的,则主要包括发改委及工商等部门。
3.最后,新注册的基金公司(含私募)在取得登记备案手续后即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专用账户。 目前,国内各地开设银行专户需提交的材料大同小异,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机构证件资料类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机构信用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相关开户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的公司对外汇款申请表、会计凭证复印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
(四)指定联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