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阳台怎么计算?
一、什么是阳台 阳台,俗称挑檐或飘板,是建筑物室内的延伸,是居住者呼吸新鲜空气、晾晒衣物、摆放盆栽的场所,其设计需要兼顾实用与美观的优点。 根据建筑规范规定,凡栏杆高度高于或等于1.1m时,按栏杆高度每米折算面积计取;低于1.1m时,不计入建筑面积内。
二、如何区分阳台和飘窗 根据建筑的垂直投影范围来确定它是否具备封闭性,如果被围起来的部分超过2.1米的封闭空间属于建筑面积的范畴,未超过2.1米不算建筑面积,而飘窗一般是指靠外墙的窗子,因此飘窗的面积不属于建筑面积的范围之内。
三、阳台怎么计算 1、封闭式阳台 对于全封闭的阳台来讲,可以视为整体来计算它的面积,因为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缝隙存在,雨水也会顺着墙面流走,所以会将其全部纳入到房屋建筑面积之中,按照阳台的水平投影来算出具体的面积大小;而对于开放式阳台来说,则不会计算全部的面积,只算一半即可。
2、非封闭式阳台 在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多数阳台都属于开放式的阳台,这种阳台在设计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缝隙存在,下雨时也不会全部将雨水遮挡住,所以通常都会将这部分的面积算入到房屋的占地面积中,具体面积计算方法为: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1/2。 四、什么情况下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1、不具备采光条件的阴暗阳台 不具备自然采光条件的暗阳台,无论其结构是否与房屋相连,均不应计算全面积;具备自然采光但与室内不相通的阳台应按其侧墙面积的一半计算。例如,在高层建筑的阳台上安装玻璃顶覆盖,并无法通往内部空间的阳台,就属于暗阳台,并不计算全面积。
2、凸出墙外的护栏 突出外墙的护栏,若其底面是外墙面且具有维护或保温功能,则可以按其顶棚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例如高层住宅的外墙凸出的阳台护栏,底部是墙体,顶部有顶盖,这样的阳台是不应该计算的,但若是底面不是外墙面,没有保温等功能的,应算全面积。
3、凹进墙内的露台 凹进外墙面的露台,因没有底面墙体作为支撑,也不具备维护或保温功能,故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五、相关案例介绍 以下就是关于“北京海淀某楼盘超面积销售”的新闻报道: 近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了北京市海淀区某房地产项目违规销售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该项目销售过程中擅自超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超规划建设面积2989平方米。
对此,海淀区国土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补办超建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并对公司处以没收超建部分销售价款445万元罚款。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上述房地产项目位于北京海淀区温泉路130号。2010年4月26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京国用[2010]出第00155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10721201000002号)。2012年12月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京施工许2012096号),并于2013年8月9日开始销售。 经核查发现,该项目超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增加2989.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增加2989.14㎡(住宅面积2989.14㎡)。
六、对于开发商的超规行为如何处理? 对于这类违法案件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责令改正 行政主体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是一种行政命令,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以使行政目的得以实现。
第二,行政处罚 对行政机关的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处罚的方法主要是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或者对单位和个人同时处以罚款。 第三,强制拆除 对于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案件,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