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构成儿童家暴?
最近,一则“父母殴打6岁儿”的视频在网络热传 2019年1月5日,辽宁大连,一段家长打孩子的视频引起关注。在视频中,两名大人对一名小男孩又打又骂,男孩一直哭喊“妈妈救我!”“我要死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两个孩子是亲兄妹,被打的6岁男孩和打人者都是大连人。4日下午,两人因为写作业和父母闹了矛盾,父亲一气之下动手打了孩子,母亲看见后也开始扇孩子耳光,哥哥看到妹妹被打,就去拉架,没想到也遭毒手。两个孩子都由爷爷奶奶带大,现在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 “两个孩子都很乖巧懂事,平时不让大人操心。”邻居说道。 有网友说,看了简直心疼,这么小的孩子,才六岁啊……
关于儿童虐待(abuse of children),国际上也常称为child maltreatment或 child abuse。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定义,儿童虐待是指以侮辱性或惩罚性的方式对待儿童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使儿童屈服或者恐惧而获得对自己的支配地位。
儿童虐待可大可小,轻微的儿童虐待常常导致儿童身体上的伤痕,严重的儿童虐待则可能导致死亡。虽然有些国家把儿童虐待归为犯罪行为进行量刑,但大多数国家对儿童虐斯的惩处都采取非刑事的方法。 目前,国际上对于儿童虐待行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AAP)将儿童虐待定义为: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任何形式的暴力、攻击、躯体和心理伤害、性摧残或任何可能伤害身体的恶劣环境。它包括身体虐待(physical abuse)、性虐待 (sexual abuse)、情感虐待(emotional abuse) 和言语虐待(verbal abuse)。
AAP还指出,由于一些儿童遭受多种形式的虐待,应将其全部遭遇合并考虑。应该用综合手段来应对儿童的多种类虐待问题。 英国国民保健署(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将儿童虐待定义为:有意识地让儿童感到痛苦的一切行为,这些行动可能会给儿童带来生理上、心理上或性行为上的痛苦。
NHS还将儿童虐待分为四种类型:身体虐待、性虐待、情绪虐待和言语虐待。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儿童保护中心(Child Protection Centre,CPC)将儿童虐待定义为: 故意伤害儿童身体和/或心理的不当行为;
未能充分照顾儿童的基本需求导致儿童受到伤害的疏忽行为;
违背儿童意愿使其遭受痛苦的不适当性行为。 CPC还强调,需要综合考虑整个事件、受虐待儿童的个人特点及家庭状况等多种因素,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虐待。 除了上述国际组织以外,各国的立法机构也对儿童虐待的问题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例如,在英国,有关儿童虐待的法律由1978年出台的《儿童保护法》(Children Act 1978)制定。
随着新证据的涌现和对儿童虐斯问题的不断反思,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完善。 在我国,涉及儿童虐待的主要法条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也有涉及儿童虐待的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