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枷有什么作用?
古代口枷,又名“囚具”、“械喉”等。是限制犯罪嫌疑人或犯人自由说话的刑具之一。 其制,始于战国,秦代称为“囚墨”——因当时在犯人的嘴部涂上黑色而称之;汉代的《汉书》中已有关于“囚具”的记载——当时不仅用于口含铁炭,而且在嘴里还塞入竹板;到唐、宋时期,口枷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竹木所制,而是铁铸而成;元至正间制,形制仍为铁铸件,但大小有所变化,且注明了重量——“重四两者,长二寸,广一(指宽度)寸五分”。
此后,直到清末民初,口枷基本沿用此制。 那么,口枷为什么能够阻止犯人言语呢?原来,人的口腔是由牙列、黏膜等构成的密闭空间,而口枷则置于此空间的入口处的上端,这样,一旦戴上口枷,就不能随意说话了。而且,由于口枷的形状与口腔空间相吻合,所以不会给说话带来太大的不便。
当然,用口枷来禁言是有一定限度的,一般来说,只适用于不致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轻微犯罪和违法者。如宋代规定:“应诸色罪人,非言语错谬,及奸盗诈伪轻罪者,不许枷项;若言语过差,虽有实迹,亦不得枷顶。”——看来,只有言语“过错”,而没有达到“恶语伤人”程度的,才允许戴口枷;明代也有类似规定:凡应枷者,必须审实在轻罪之人,方许枷示。” 不过,到了清代,对于应当施以罚金的罪名,不再使用口枷了,而在实际执行中,多以杖责代之。其原因在于清初统治者认识到“言语罪过,系民间平常失检,无甚大碍;若加枷项,未免过重”……所以,从清朝中期开始,就逐步废除了这一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