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金会如何?
看到一些很不专业的回答,忍不住来说几句。非公募基金会(这里的基金会特指非公募基金)的设立条件、成立流程以及日常管理都是非常严格的,不是外行说得这么简单! 先说设立条件: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
一、设立基金会的条件如下: 一、法人资格
1、具有政治权利,品行良好;
2、有确定的名称和住所;
三、资金或财产
四、组织机构
二、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以上只是简单的条例规范,但是具体执行起来是非常严格的。比如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同时,根据《慈善组织管理办法》,还应该提交下列材料: 第二十四条 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一)设立的申请书;
(二)登记申请书;
(三)章程草案;
(四)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五)会计机构及其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住所证明;
(七)从事公益性活动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说明;
(八)民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最重要的主体。企业的规模比一般社会组织要大,经济实力要强,因此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资源用于履行社会义务。企业基金会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的,很多大型企业选择拿出部分资金,独立建制运作出来,专门从事公益事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美国有很多著名的基金会,如比尔·盖茨基金会、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它们都是企业基金会。在中国,企业基金会也有很大发展,比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开展的预防接种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就是企业基金会以自己的资源解决社会问题的代表。
不过,从整个基金会制度的运作看,企业基金会的自主性是有限的。这是因为,企业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基本是企业内部提供,与企业存在着先天的天然联系。因此,企业基金会的决策容易受到捐助人的影响,独立性不足。同时,企业基金会还可能被当作企业形象的宣传工具,被当作营利工具使用。
从国际上来看,企业基金会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域差别。在美国,企业基金会得到了较大发展,已经成为慈善事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在日本,企业基金会并不多见,许多企业选择了支持财团法人,而不是自我建制。这是因为,美国的宗教团体比较发达,人们更愿意把资源投入非营利组织中,企业基金会只是众多组织的一种;而日本政府负责处理了很多社会问题,企业处理社会事务的动力不足。可见,一个国家社会问题处理的分工决定着企业基金会发展的前景。
在中国,企业本身是政府的下属单位,企业基金会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自主性和合法性不高;由于政府财力较弱,在社会问题处理中高度依赖企业部门,企业基金会成为企业的附属物,企业借基金会处理自身产生的社会问题,这严重限制了企业基金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