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
2019年,整个A股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规模为9.4万亿人民币左右(其中融资约为6.73万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 2019年沪深两市的股票质押规模为8.17万亿元,较上一年下降约5%;融资规模占全部股票质押规模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0%上升至49%,是股票质押业务的主体部分。 从2015年的高点以来,截至2019年底,全行业累计平仓、减持违约金额达1400亿元,涉及投资者近千家,占全市场股东减持金额的1/10以上,约占当时行业整体股票质押融资金额的10%左右,对股价的影响波及范围较广。 为了加强对股票质押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券商被要求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包括在业务准入方面制定标准并实行名单制管理;严格股票质押比例等风险指标管理要求;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强化风险约束机制建设等等。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转让股份违规行为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对大股东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一、“股质+融券”中的杠杆
股票质押本质上是一种以股票为标的物的借贷交易。按照交易的流程与本质来看,股票质押可以简单概括成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时,先将其持有的股票质押给券商,并约定一个到期日;出借人以借款人的股票作为标的物,将买入借款人所质押的股票后卖出,并将所得资金借给借款人;待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归还本金的同时,券商再将股票卖回给出借人,双方了结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是所谓的股票质押式回购。 第二步,当出借人在买入并卖出的过程中出现了亏损,由于这种过程属于一种做空的过程,因此出借人也同样可以找券商进行融券来弥补自己在这笔交易中造成的损失。而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实际上充当着借贷中介的角色——也就是券商融券业务。
目前市场上主要的两种股票质押融资模式分别是:以券商为主体开展的股票质押回购以及场外股票质押模式。
1.券商股质回购模式
券商为主体的场内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将一定数量的证券和足额的资金提供给证券交易所认定的融资方(券商),融资方将相应证券质押给债权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本息并获得其所质押证券的所有权的一种创新融资交易模式。
其基本交易流程如下图所示: 可以看出,券商主场的个股质押式回购是典型的“四三二一”结构,即“四个合同+三个表”及“两笔转账、一笔清算”。
其中,“四个合同”指主协议、担保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和回购协议;“三个表”则分别为头寸申请表、资产评估报告和业务清单;“两笔转账、一笔清算”指的是融资方(质押方)和出借方的初始资金划转;质押证券登记过户以及在处置时的清结算;券商和质权方之间的债券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股票质押的交易流程之中,券商对于每一环节都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它起到了撮合融资者与出借者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作为券商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使得出借者和融资者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完成交易,提高了效率。
2.场外模式 在传统的场外股权报价系统中,股票买卖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成交,报价方需要每天上报自己的股票价格,而买方和卖方之间则是采用双边报单的方式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柜台的兴起也为这一交易模式的改进带来了契机。在这种模式下,融资人可以足不出户地完成股票的报价和交易。
一般来说,场外交易系统的股票报价方式有两大类,一类是以新三板为代表的集中竞价方式;另一类则以微牛为代表的多空双向报价方式。 而场外模式中的场外股票质押一般也是通过这种方式完成的,只不过融资人所交易的并不是自己手头的股票而是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凭证。因为无论是多空还是报价都是围绕着这些股票凭证来进行交易的,所以场外模式又被称为“质押交易”或“票据交易”——这与传统意义上的股票质押有着一些区别。
简单来说就是当你想借钱的时候,你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凭证或者你手中已经拥有的股票卖给第三方机构,然后对方再把你手上的钱借给你用来投资或者购买其他的东西;等你还钱之后,你就可以重新将这些股票拿回来继续持有或者是抛售出去;反之如果你不把钱还给对方的话就可以把之前抵押给他的股票凭证或股票给没收掉…… 这和正常的股票质押式的融资原理有些类似,但是有一点不同在于这里的股票质押并不是以实际的股票为基础进行操作,而且是以一种类似于票据性质的物品为标的品而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操作活动。
另外,除了上述提到的两种基本的场外股票质押融资模型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基于微牛平台的衍生版本叫做 “点对点模式P2P”: 在这里融资人和出借人都可以直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直接联系从而进行交易而不需要通过中间人来进行沟通了。并且由于其采用了BBS的模式,这使得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用户都能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账号以便于日后进行查询与管理操作。 二、“股质+融券”的风险 一、股市下跌带来的损失 当市场行情走坏导致大盘出现大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