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业务的分类?
银行按照业务活动的经营模式或业务功能可分为职能银行和流程银行,按照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可分为零售银行和公司银行,按照资本来源和管理体制可分为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按照经营管理理念可分为关系型银行和交易型银行。除了这些分类标准以外,我们还可以按照银行资本来源的性质、银行所处的经济地理位置、银行所处的具体业务经营的市场环境以及银行从事的业务活动的性质进行分类。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职能银行和流程银行。职能银行是按照完成业务活动的职能部门划分行内的组织结构,把相同性质和相同职能的业务活动集中在一起。例如,信贷业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职能银行的组织结构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规模效应,有利于银行对各类业务活动的管理,但不利于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流程银行是按照业务运作流程而不是按照业务职能来设置组织结构。客户提出申请后,由一个行内的业务团队全权负责处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和“一条龙”服务,直至业务办理完结。流程银行以客户为导向,能快速、便捷地为客户办理业务,建立良好的银客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但流程银行不利于充分发挥专业性和规模效应,不利于银行对各类业务活动的管理。
(2)零售银行和公司银行。零售银行是对个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部门,所提供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卡业务、储蓄业务、消费信贷(如房贷、车贷)、小额的批发和零售贸易信贷以及个人汇款业务等。零售银行业务具有客户基础扎实、资金来源稳定等特点,同时零售业务由于面对的客户数量非常庞大,所以单笔业务的盈利非常低,因此零售银行要想实现赢利必须实现客户的规模化和业务的规模化,以薄利多销的方式实现赢利。公司银行则是对“法人”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部门,所提供的业务主要包括票据和担保承诺以及各类公司贷款(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和贸易融资)和大额汇款等。公司银行业务具有单笔业务量大、投资收益高,同时企业信誉、财务状况参差不齐,潜在的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高的特点。
(3)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国有银行是一种资本为国家所有的银行,它按国家的授权经营金融业务,是国家实施金融政策的工具,而且其本身具有行政性。国有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为国家服务、为国有企业的公有制经济服务。因此,国有银行在国家经济体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其金融风险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稳定与安全,所以国家要对其实施特别的管理与控制。股份制银行指其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股份转让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银行。它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五大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未完成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其他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除了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和恒丰银行外,绝大多数都是在原来的城市信用社(合作银行)或城市/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所经营的银行基础上成立的,如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浙江华夏银行、福建东亚银行都是在此基础上成立的。
(4)关系型银行和交易型银行。关系型银行以长期客户关系为主要目标,以“拉手”为目的,特别注重与客户的交流,其基本特点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关系和感情,建立和巩固与客户的长期业务伙伴关系,并且在信贷决策中将客户的道德风险置于很高的地位。交易型银行的基本着眼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太注重与客户的交流及长期关系建立。这种类型的银行倾向于为众多陌生客户提供简单的标准化金融服务,其基本特点是交易成本低,手续简便灵活,非常注重抵押和担保品的变现能力、抵押率的高低以及财务报表等。我国目前的银行普遍都是交易型银行,非常注重抵押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