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建税怎么计算?
答主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所以特地查了一下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点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该文件,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不变——即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则应正常申报纳税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里需提醒的是,上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仅限于月销售额,因此即便企业月平均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但某个月超过了10万元,则无需补退之前月份缴纳的增值税,只需要补缴当月的增值税,并按相应税率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