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建围墙违建吗?
谢邀 首先,建筑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施工单位明确告知不得违法建设的建筑,属于法律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之一;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规范的设计文件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根据上述条款,您所提及的违法建筑的认定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和罚则如下:
1.对于未经规划的违法建筑的处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如果您所提及的未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则需要拆除。但是,如果该建筑不属于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妨碍相邻关系人通风采光的临时性建筑,则可以采用补偿的方式处置。
2.对于超过规划许可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处理,应当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开始动工建设,同时应当符合规划许可的要求,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标符合核发许可证的条件。对于超出规划许可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且属于不能通过修补修复至许可状态的,应当责令限期拆除。 对于逾期不予拆除的,有权实施行政强制的部门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在强制执行前,应当先催告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拆除的,再强制执行。
3.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工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