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喜欢打仗?
在冷战之中,西方国家的军事实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而其后苏联解体使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军事和经济大国,它的军事工业生产也因此获得了发展。军工生产对美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40%,因此,要发展美军队,必须发展军工生产,同时,要发展军工生产,也必须发展军队。
因此,为了不断地维持经济的继续发展,为了保证军工企业的机器不因断货而停下来,为了使成千上万的高技能的军工产业工人继续就业,为了使美国经济中40%的生产不致中断,美国就必须不断地打仗,以战争来拉动军用生产的增长,来拉动经济的增长,这种依靠战争的经济被称为“战争经济”。
在这样的经济下,战争与和平、人与机器、道德和理智都颠倒了,战争已经可以为美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已经可以让美国经济保持繁荣,因此,战争成为他们所需要的“好事”,成为一种“生产性”的战争。如此一来,美国就离不开战争,它不但要不断地战争,而且要不断扩大战争,以获得更大更持久的利益。
美国从1775年独立战争以来,只和平了148年,也就是平均每10年左右就要打一场像样的战争。到了二战之后,这种势头更盛,发动和参与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黎巴嫩战争、海湾战争、波黑战争、伊拉克战争等。到了21世纪,美国又同时在伊拉克、叙利亚、也门、索马里等国进行持续作战,而在全球其他数十个国家驻军,介入其政治军事事务。
这一切足以证明,喜欢战争是美国的天性。美国的国父华盛顿就主张,要对英国老巢实施轰炸。美国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鼓吹“战争比横渡海洋的风暴更为有益健康的运动”。第三任总统杰弗逊也说:“战争对我们的后代也许是幸福的一个因素。”因此,我们不妨这样说,美国经济是一种“战争经济”,美国社会是一个“战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