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很多?
现在,越来越多企业的股东数量在增多 这种形式上的是由有限合伙企业(LP)结构演变而来的 因为普通合伙企业(GP)有一个天然的缺陷——无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因为法律层面,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作为独立的法人存在的,而普通的商事主体是不能成为其他商事主体的股东的; 而有限合伙企业(LP)则可以通过其合伙人(GP)这个“壳”,将资金投放到各个需要投资的领域。 但有限合伙企业也有自己的问题,就是税务比较麻烦,所以目前国家正在研究调整政策以解决该问题(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和股息分配方面)。
除了采用有限合伙的结构外 还可以通过契约的方式实现一个股东控制多个公司的目的 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新浪 通过签署《新浪公司股东协议》,约定两个新设立的SPV公司(即新浪有限合伙企业、新浪咨询公司)拥有新浪100%的股份,且仅向新浪董事会汇报;同时,规定只有经过新浪少数董事同意,才能修改上述两个SPV公司的决议。这样,虽然新浪有限合伙企业和新浪咨询公司的股东分别是李彦宏和徐静波,但实际上的股东只有一个,即李彦宏,达到一权独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