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2016?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怎么处理? 首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除另有约定外,首付款和已还贷款部分的财物归购房人个人所有。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 例如,某男婚前的个人存款购买了住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银行抵押贷款是男方一个人去的,女方没有参与还款,在离婚后,该套房子应该如何分割呢? 虽然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但由于该房屋系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得且首付款以及按揭贷款均是由男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支付,应认定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共同的债权,各有一半的份额。
同时由于该房屋的物权与男方的个人信用息息相关,如果强行分割将房屋给一方所有、让另一方负担剩余房贷,有可能导致该房屋被处置或导致对方无法获得清偿的风险,因此应当对该房屋的价值予以评估,由取得该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是,如果婚前购买的是一套公寓,而婚后想换一套别墅,则另当别论。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双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的房产,若是以子女名义贷款,则首付部分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若全款购买,则全额计入子女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