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字五行属于什么?
「贝」字的五行,历代都有争议。 晋代郭璞注《尔雅·释鱼》时认为“贝”属火;唐代陆德明撰《经典释文·卷一·尔雅音义》承袭此说;宋代王安石著《字说·贝》、明代宋应星著《天工开物·珠玉》亦主此说。
但清代学者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第五卷·形声包义例》中对此说提出了质疑,并指出古人以形声包义的用例比比皆是,不可独断地说“贝”的本义就是“象贝之形”或“似贝之形”。比如甲骨文的“言”字像人张口说话的形状,但本义为“言”;金文的“示”字上面的一横像祭祀时的香案,下边的几笔像是摆放的香炉,本义是“示”(祭祀)。
俞樾提出“贝”的本义当从“有鸣贝”或“贝状如蝉”说起。因为古代乐器中有“磬”“箫”“箎”等,这些乐器都是用竹木制作而成,形似今天的筷子。而“笛”字从“竹”从“贝”正是反映了它的形态:一端封闭的一根竹管中插入了两截粗细相似的竹子做成的副管,形状正像今天所用的横吹式的笛子。这种横吹式笛子的原料以竹为主,所以从“竹”从“贝”。 由于我国在古代畜牧业不发达,牛和羊等家养动物主要用作食用和皮料加工,没有用来拉车的,所以最早的车辕不是直的而是弧形的(参见《古代车辆结构初探》)。这种早期车辕的形状就像今天的自行车或者电动车的车架,下方安装在车架上的是圆形轮子(参见《车舆浅识》),所以“车”字从“车”从“贝”。
「貝」字还从「戈」,「見於商代文字」,见诸于殷墟卜辞,為武字底部的「戈」變化而来。「戈」即古代的「戟」,是一種裝備,其本義為「戈矛」。
故『貝』字之五行應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