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标是什么?
在金融资产中,有股票、期货、期权、银行存款、金银及其制品等品种,这些金融资产形式较为固定,可以称之为金融产品。金融资产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表现形式极为复杂,以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为例,它不仅反映了金融资产存在的类别与数量,而且表明了金融资产的偿付风险与不确定性。
具体而言,可转移金融资产包括在买卖、抵押或质押过程中,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各类金融产品,如股票、基金、债券、契证、信托产品及存款等;不可转移金融资产是指无论是否发生买卖、抵押或质押,其所有权不予转移的金融资产,包括人寿保险单、债权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其中,债权是对金融机构来说的,对于零售客户来说,能够形成其金融资产的不是债权,而是股权,即股票。
在转持过程中,对形成的金融资产,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在交易合同中约为将来形成金融资产,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合理确定的资产,暂作为债务处理;对于将现有金融资产(成本为X元)以Y元出售给第三方的交易,在资产初始确认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之间的差额(X-Y)作为营业收益处理;对于以X元收购第三方拥有的金融资产,在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的同时,还可按被收购的金融资产在收购日的现有账面价值(X-Y)作为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从会计处理的原则上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之间的主要区别,仅在于持有目的不同,前者仅为持有而获取收益,在不获取实际利息的情况下,也不计较本金的损失;而后者则意在持有至到期日,以获取利息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可以在类别之间相互转换。
在核算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金融资产等)时,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里的公允价值应理解为在公平的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的价值,或者理解为按市场普遍认可的价值标准进行计量所产生的价值,即活跃市场上典型代表的成交价格。
由于在实质上,公允价值是活跃市场中交易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相当于场外交易价格,它等于买卖数量相互抵销时的平均价格,比场内市场价格要低。所以,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时,必然要调整被收藏的金融资产的价值;相反,如果用公允价值结算,就会多计回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