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行业成本如何确认?
软件产品在开发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同时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因而确认软件开发成本比产品的物质产品确认困难得多。对于自行开发但尚未完工的软件产品的成本应当分期分摊计入当期损益。在进行成本分配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为完成本企业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研究开发花费;
直接参与开发项目人员的工资工资等人力资源成本;
同时开发多款软件发生的共用成本应合理分摊,难以合理的应加以简化分摊,可采用定额成本或按工作量比例分摊,在多个项目之间分摊的开发成本应当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未能满足预定期限进度所发生的成本应构成研发活动失败的证据,应当将其予以暂停或终止,并予以费用化;
开发部门发生的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设计制图费及税费和清洁费用、项目管理费、咨询费、试验费、差旅费等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其他权益性支出
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除使用非货币性资产外,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研发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在计算确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如果使用外部技术,对于在该无形资产在使其能够发挥作用之前发生的费用应资本化计入某无形资产的成本,后续在使用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则确认为期间费用。外部技术包括购买的技术、受让的技术版权和自行开发的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