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两个字其实一直饱受争议,从字面上理解,即“ Villa ”,意为“小宅子”;但在中国内地,它被赋予了比“小宅子”更崇高的意义——独门独院、私密性强并且带有庭院的住宅,都被冠以 “ 别墅 ” 的名称。 所以现在在房地产市场上售卖的别墅,多数是对应的是 Villa 这个概念。 Villa 在建筑形态上没有固定的模板,任何符合空间理念的建筑,都可以被称作 Villa。但无论外观如何变化,内部的居室都是按照功能来划分空间的。 而我们在平房的房地产市场中见到的所谓“别墅”,多数指的是仿欧美风格的联排或叠拼洋房(也有少量独栋)。它们一般由多层建筑组成,每层都有一个公共的楼梯连接各户。这种设计使得每一户的采光和空气流通都较好,也更具私密性。